政策解读:管控建筑风貌,提高中原城市环境品质

2021-09-18 14:28:11
杰地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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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建科〔2020〕3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风貌管控,提高城市环境品质,近期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35号,下称《实施意见》),下面北京杰地亚和大家一起分享解读。

《实施意见》提出: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消除“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延续城市文脉,体现城市精神,塑造具有浓郁黄河文化和中原文化特色的城市风貌。新建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不超过26层,容积率不超过2.5。住宅原则上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容积率不超过1.8。现解读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了三大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大局,落实新时期建筑方针,注重城市空间的协调性、风貌整体、文脉延续性,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风貌。二是工作目标。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中加强城市设计的引导作用,建立以城市设计为引导、建筑风貌为管控重点的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制度。三是指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生活与审美需求为中心,以公共利益为价值标准,以人的尺度与使用为依据,以人的感受与理解为判断标准;坚持生态优先,坚持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体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坚持安全发展,加强韧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与建筑的防灾与抗风险能力;弘扬优秀文化,加强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和利用,传承历史文脉,留住城市记忆;体现时代特征,展示多元包容、创新开放、面向未来的时代特色。

二、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五个方面工作内容来管控城市与建筑风貌。

(一)强化城市总体风貌塑造。编制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充分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构建“错落有致、疏密有度、显山露水、通风透气”城市总体空间格局,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以系统化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重点地区风貌塑造。城市重点地区的详细规划应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的要求,结合自然山水、历史人文等特色资源,构建特色空间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加强场所营造。按照15分钟社区生活圈要求,合理配置公共空间和服务设施,以及其他要素管控要求、控制指标。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应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加强城市重点地区的公共空间与建筑设计引导,延续历史风貌和传统文化。

(三)强化建筑风貌塑造。建筑设计应落实城市设计和详细规划的管控要求,细化对建筑布局、体量、材料、色彩等的管控,体现黄河文化和中原文化特色、历史文脉和时代精神,避免脱离我省地域特点的建筑风格,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同时,加强对体育馆、科技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大剧院、市民服务中心、机场、车站等重要公共建筑的管控。

(四)严格管控超限和大型城市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确需建设的,需要结合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后备案;新建100米以上的建筑应相对集中布局,与城市规模和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其建筑设计方案需要审定后备案;对超限高层建筑、政府投资的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由国家和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大型城市建筑项目,要严格论证技术经济可行性,强化风貌管控。

(五)完善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制度。一是实行城市设计备案制度。总体城市设计要与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编制,重点地区城市设计要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编制,历史文化街区的城市设计应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同步编制,相互衔接融合,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纳入“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二是实行建筑设计方案备案制度。超大体量公共建筑(国家级保护区+重大影响建筑+郑州市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设计方案经审定后按程序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其他城市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设计方案,经审定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备案。三是探索建立城市总建筑师制度。以郑州都市圈、洛阳都市圈为试点,建立推广城市总建筑师制度。四是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制度。各地在组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时,要严格落实城市与建筑风貌控制引导要求。

三、保障措施

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保障措施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市、县级政府是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责任主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细化配套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职责,推动任务落实。强化监督管理方面。责任部门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等相关联部门。创新方面。创新设计方案优选机制,相互借鉴融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领域的运用,建立辅助决策系统。公众参与方面。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在城市设计、重要建筑设计方案编制审批过程中,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不断完善机制。

管控建筑风貌,提高中原城市环境品质

建筑是城市内涵和品质的“承载实体”。在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新建或改造建筑需要以集约高效、简约适度为原则,保持住宅建筑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相匹配,且所有建筑都要符合当地经济承受能力和运维管理水平,不可再盲目建设超限或大型建筑。通过对地方建筑的控制来保护当地的传统历史风貌,更好地将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气息结合在一起。以系统化思维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打造更多符合城市风貌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方针的建筑,从而实现更长远的发展。

《实施意见》展现了对建筑的“三控制”,即建筑风貌控制、高度控制、开发强度控制等,重在城市的天际线,重在民生问题,重在结合当地的地方特色和文脉延续,指引着河南各省辖市、县市规范开展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工作。

一方面,政策引导河南各地以城市设计为引导,合力推动“美丽河南”建设。对不同片区进行分区指引,以系统化思维管控品质,注重城市天际线与整体空间形象,对各个不同片区提出详细明确的管控要求。

另一方面,政策要求各地立足地方特色,以建筑风貌为抓手,展现黄河文化、中原文化特色。划定建筑风貌重点区域和特色区域,实施分片分级管控;开展地域城市设计实施导则修编,细化完善建筑风貌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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